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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2009年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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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覃大友  发布时间:2010-02-02 10:10:38 打印 字号: | |
  • 大会会场
  • 裴锡光院长为获奖干警颁发证书
  • 永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裴锡光作总结讲话
  1月27日,我院召开2009年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会上传达了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了2009年工作,对2010年工作作了初步安排,隆重表彰了刑庭、民一庭、城郊法庭、办公室等四个先进集体和李平亚、宋祖文等11位获县人民政府嘉奖的先进个人以及荣记三等功的立案庭庭长田志敏同志。会议由党组副书记李平亚主持,党组书记、院长裴锡光作工作总结讲话。

  裴锡光院长指出,2009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不断加强和改进审判执行工作以及法院自身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审判、执行、信访维稳和队伍建设、基础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为确保我县社会和谐、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先后获得了“全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就2010年工作安排,裴锡光院长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要打牢思想基础,进一步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指导思想。全院上下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上来,不断增强服务发展、服务人民、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卓有成效地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要勇于创新,进一步切实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首先,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通过完善制度、落实奖惩、抓住重点、攻克难点、营造亮点,不断提高司法绩效,从而提高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其次,要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审判案件中,要讲证据、重事实,特别是要尊重法律事实,确保法律效果,同时要注重社会效果,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和简单判案,要在法律的框架内,针对个案的具体案情,做好协调和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要加大力度,进一步做好重点涉诉信访案件矛盾化解工作。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在三项重点工作中,社会矛盾化解是放在首位的。具体落实到法院工作之中,主要是做好重点涉诉信访案件的矛盾化解工作。今年,我们还要出台新的制度,新的举措,把重点涉诉信访案件的责任捆绑到每一个院领导、每一个庭长、每一个干警,力争重点涉诉信访案件矛盾化解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四要强化措施,进一步抓好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抓好教育,树立人民法官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要把“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作为我们每一名法官的警世之言。其次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上,李平书记提出了“敢为人先、勇于担当、团结务实、争创一流”的永顺精神,大家一定要时刻牢记,在工作中要敢作敢当。再次要抓好监督。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使每一名干警受到监督。同时做好查处工作,违法违纪情况一旦发生,要坚决查处到位。同时要从优待警,真正做到善待干警、善用干警、善管干警。

  五要排除万难,加快推进人民法院“两庭”建设。目前,我们的审判庭建设遇到了很大困难,附近的四户村民不准放炮,又不肯搬迁,影响施工进度,已停工几个月时间。今年,我们一定要把这一难题解决好,尽快完成审判庭场地平整工程任务,顺利进入主体工程建设阶段。同时要力争新建一至两个人民法庭。

  六要统筹兼顾,推进各项工作实现整体协调发展。要大力推进办公室、法警队、司法技术室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使之与审判执行工作协调发展,同时要规范政务、内务管理,特别是要严格管理警车,禁止违规使用警车。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