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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法院对县城综合运营开发工作进行再宣传、再发动、再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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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春勇  发布时间:2010-03-26 10:13:01 打印 字号: | |
  3月24日,永顺法院组织召开全体在职干警、离退休人员以及居住在法院内的住户参加的会议,传达县城综合运营开发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对县城综合运营开发工作进行再宣传、再发动,对旧城改造公安局片区法院组的工作进行详细部署。会上,分管副院长刘辉传达了县城综合运营开发动员大会精神并对有关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党组书记、院长裴锡光作了进一步的思想动员,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着眼长远、服从大局,充分认识到县委县政府作出该项决策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是一项真正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在正视困难的同时,要充分认识到县委县政府改善永顺人居环境、提升永顺城市品位,进行综合运营开发的坚强决心,对开发工作始终充满信心。

  二要严明纪律、统一行动。要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决策、安排,不讲不利于开发工作的话,不做不利于开发工作的事情,对开发工作有意见的,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对故意制造、散播谣言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党员干部要带头宣传,以身作则。

  三要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全院干警要同心协力,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举全院之力,有计划、有步骤的做好本院拆迁范围内的资产申报评估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全部拆迁工作任务;同时,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政府大力支持下,克服一切困难和阻力,加大审判庭建设力度,力争早日完成整体搬迁,不拖开发工作的后腿。

  四要发挥职能、维护稳定。要站在服务大局的高度,充分发挥司法优势,为县城综合运营开发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对在开发建设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诉讼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对恶意阻挠开发建设工作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予以打击,确保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以最大耐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以“和谐审判”促进“和谐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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