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在全省中院院长会议暨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永顺县法院立案庭长田志敏同志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受到省高院隆重表彰。
田志敏同志1989年进入永顺县法院,先后在林业审判庭、城郊法庭、立案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20多年来,田志敏同志一直默默奉献在审判第一线,在平凡的审判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成绩:共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所办案件中,无一错案,无一被二审发回重审或改判,无一引起涉诉上访问题。2006年任立案庭长以来,田志敏同志的工作更加繁重,他不仅负责立案审查工作,还负责涉诉信访工作。为完成工作任务,他经常加班加点。4年多来,共审查立案3200余件,接待来访当事人2160人次,处理来信186件,办理涉法涉诉上访案件268件,解决了一大批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和州委政法委、州中院交办的重大案件,今年就彻底解决了李成玉、陈飞雄等多起上级交办的上访老案。
田志敏同志多年如一日的勤奋工作受到了组织的信任和肯定,获得了很多荣誉:1996年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办案能手”;1997年被湖南省政法委评为“先进个人”;1998年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08年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先后10次受到永顺县人民政府嘉奖,并于2009年被永顺县人民政府记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