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开设“专家门诊” 推进矛盾化解
永顺法院解决涉诉信访案件出新招
分享到:
作者:覃大友 张春勇  发布时间:2010-08-18 10:43:25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永顺法院涉诉信访案件居高不下,上级法院及有关部门交办案件较多,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任务重,压力大。2009年底以来,永顺法院借永顺县设立信访接待办理中心的契机,创新涉诉信访化解工作方式,开设“专家门诊”,集中处理涉诉信访,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共接待来访群众500余人次,成功化解有可能引发上访的民间纠纷24件,办理中央、省、州政法委及最高院、省高院、州中院交办的信访案件10件,均已解决,其中包括中央政法委交办的李成玉案、省高院交办的向国桂案等长期上访案件。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专门场所接待。2009年12月,永顺县信访接待办理中心正式成立并挂牌办公,县直有关单位分别抽调干部,共设立15个接访处,集中接访处访,被群众形象的称为“信访医院”。从该中心成立时起,永顺法院就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在该中心二楼设立了“诉讼执行接访室”,作为该院涉诉信访案件的专门接待场所,为涉诉信访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解决问题途径。

  二是专人专职处理。为实现“诉讼执行接访室”的化解矛盾纠纷功能,永顺法院选调了1名法律功底深厚、具有10多年审判经验的法官,长期在“诉讼执行接访室”上班,以“专家门诊”的形式专职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信访接待办理中心,凡是涉及法律问题的来访,均归永顺法院的“诉讼执行接访室”接待办理。同时,永顺法院实行院领导轮流在“诉讼执行接访室”值班制度,从院长到审委会专职委员,每人一周轮流在“诉讼执行接访室”坐班接访。

  三是分类登记处理。对来访的案件实行分类登记、分类处理,对一般性的法律咨询,当场给予答复;对尚未进入法律程序的信访案件,能当场调解的组织双方当场调解,不能调解的建议立案庭立案,或者交由其他相关部门处理;对涉及诉讼执行的信访案件,属于对法律规定不清楚或者对判决不理解的,做好解释工作,尽力当场解决,对判决、执行有其他意见的,做好详细的登记,交由院领导处理。通过分类处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省了案件解决的时间,方便了群众,同时也一定程度从源头上减少了信访案件的产生。

  四是部门联合解决。永顺法院充分利用县信访接待办理中心资源集中的优势,对一些需要其他部门配合解决的信访案件,即时邀请相关单位的信访接待人员配合解决,有效杜绝了各部门相互推诿的弊病,避免了法院一家单打独斗的模式,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自“诉讼执行接访室”成立以来,共有4件长期重复信访案件通过各部门联合处理的方式成功化解。同时,永顺法院充分发挥能动司法功能,积极主动协助其他部门处理涉及法律问题的信访案件,提前介入,预先处理,从源头上化解矛盾,有效减少了信访案件的产生。
责任编辑:覃大友 张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