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30日,在永顺县公捕公判暨公开退赃大会上,永顺法院公开宣判4起刑事案件,对被告人尹超等4人分别判处3至4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尹超于2010年5月期间,先后6次在永顺县境内贩卖毒品海洛因共计4.98克,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且多次贩卖毒品,情节严重,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另外两名被告人瞿宏兆、覃金秋也以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4年,被告人彭南江以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全县数千名干部群众参加了此次大会。通过公开宣判,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威慑了犯罪分子,为即将到来的国庆佳节营造了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