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全院干警的司法能力和办案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法官队伍,永顺县人民法院于2011年4月29日下发《关于开展向田志敏同志学习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开展向田志敏同志学习的活动。
田志敏同志现任永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永顺县人民法院第三支部纪检委员。从事审判工作22年来,田志敏同志始终爱岗敬业、一心为民、乐于奉献、奋发作为,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1994年被永顺县林业局评为先进工作者,同年在全州林业审判“争优创先”竞赛活动中被州中院、州林业局评为先进工作者,1993-1997年被省政法委评为全省林业公检法工作先进个人,同时被省高院、省林业厅评为全省林业审判先进工作者,被省高院、省林业厅评为全省林业审判系统1994-1996年“双文明”建设竞赛办案能手,1996、1998、1999、2001、2002、2003、2006、2007、2008、2009、2011年先后11次受到永顺县人民政府嘉奖,2008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被中共永顺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0年被永顺县人民政府记三等功1次,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的荣誉称号。
《决定》要求,全院干警要认真开展向田志敏同志学习的活动,学习他牢记宗旨、坚定信念的崇高品格,努力争做忠诚可靠的人民法官;学习他爱岗敬业、不辱使命的奉献精神,努力培育竭诚奉献的职业情操;学习他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努力创造群众认可的一流业绩;学习他清正廉洁、淡泊名利的职业操守,永葆共产党人忠于职守、不计名利的先进本色。在工作中,要以田志敏同志为榜样,时刻牢记人民法官的光荣使命和神圣职责,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工作方向,以强烈的理想信念和坚定的政治立场,立足本职工作。全院上下要将学习田志敏同志的先进典型与自身工作紧密结合,掀起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和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热潮,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做好法院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建党9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