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永顺县法院四项举措应对诉讼案件上升新情况
分享到:
作者:向上  发布时间:2013-10-28 16:15:03 打印 字号: | |
  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民众法律维权意识的加强,熟人社域下的传统矛盾与非熟人社域中的经济利益纠葛,呈现大幅上升趋势。针对这种新变化,永顺县法院力推四项举措,取得显著成效。截止9月20日,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19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受案上升34.69%,审结1012件,结案率84.47%,较去年同期上升20.06%。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21件(含旧存99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50.65%,执结100件,执行到位金额650.1303万元。其主要措施是:

  一是加大投入,充分调动办案人员的积极性。为使法院人力、物力、财力能集中服务在审判执行工作上,充分调动办案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年初,该院制定了《经费包干管理办法》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依据《办法》,经费开支实行分类包干使用政策,各办案部门人均经费相对平衡,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分片使用制度。保障了办案部门经费和用车需要。

  二是调判结合,充分发挥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的优势。在立案阶段,成立“速调室”,抽调一批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对来院的简单、小额民商事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力争把纠纷化解在第一时间。截止稿前已化解纠纷58起。在案件审理阶段,各审判人员在辩法析理的前提下,针对不同案件情况,采取分头做工作、当面评道理、尽力讲感情等调解方法,努力化解当事人的怨气、实现当事人的“说法”。在已审结的773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结案和调解后撤诉案件达490件,调撤率达63.39%,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结率更是达85.72%。同时,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确认力度,共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民间纠纷58起。将诉讼手段和非诉讼手段进行有效的衔接,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加强管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为严格执行司法便民服务政策,我院多措施加强派出法庭的管理。首先,落实派出法庭的驻员。每个派出法庭安排不少于两名的办案人员,将法庭工作人员的证件照和院纪检监察的办公电话在法庭处上栏公布,接受监督、投诉,并不定时对人员驻庭情况进行暗查暗访。驻庭率达到100%。其次,要求各派出法庭积极参与驻地社会管理,及时参加“三调联动”。充分利用当地政府、司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化解纠纷优势资源,提前介入纠纷处理,做好案件的调解化解工作。第三,开展多形式庭审服务案件审判、法制宣传。各派出法庭利用各乡镇“赶场”日集中送达法律文书,开展法制宣传,并把庭审现场开到田间地头、村组街道,以案说法。

  四是落实措施,切实加强司法绩效工作。为提升案件质效,我院制定了《加强案件流程信息化管理的规定》、《绩效考评办法》和《案件绩效管理奖惩办法》。根据《规定》和《办法》。首先设立了司法绩效例会报告制度。由审管办每月对全院的司法绩效进行统计,在工作会上例行通报。其次,强化对案件审判流程和质效的硬性考核。由审管办和评查办对案件登记、录入、文书制作、庭审规范、审限超期等情况进行监督评查。对自行立案、办案拖沓、案件录送不及时的工作人员和庭室负责人扣罚绩效保证金,对案件质量不高、裁判文书不规范、庭审不严肃、无法定事由超审限的承办法官以案次扣罚绩效保证金,并对审签领导给予同等金额20%的处罚。第三,及时启动了数字法院业务系统的应用,一改过去以报表形式为收结案指标体现的监督考评窘境。系统由审管办专人负责管理,监督指导各业务庭室信息录入。为监督各个办案环节,便利司法统计和评查提供了一个有效平台。
来源:原创
责任编辑: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