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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法院成功调解“12.31”爆炸事故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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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杰  发布时间:2013-12-12 14:53:25 打印 字号: | |
  永顺法院自8月份受理该县去年12月31日发生的关山加油站汽油泄漏引起的下水道爆炸案以来,在办案任务数上升35%的条件下,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廉洁牵头指挥,举全院主要办案力量,及时安排部署该案民事调解工作,通过宣讲法律、政策攻心等方式,经过一个多月紧锣密鼓的多轮调解,成功调处了之前政府工作组几个月都未能解决的16户重灾户赔偿问题,并追缴直接损失资金750万全额到位,最大化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12.31”爆炸案发生后,造成2死10伤、城市基础设施多处被损坏,涉及266户1000余人人身、财产受损,总损失达853万余元。在该案立案受理后,16户重灾户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永顺法院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并组建合议庭,明确了将民事赔偿和民事调解放在工作首位的指导思想,由廉洁院长牵头,成立“12.31”事故后续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立案信访局负责人成立庭前调解组、综合协调组,各小组根据受损户的具体损失情况走家串户宣讲法律政策和相关的刑事责任,经过一个多月多轮调解,将16户重灾户的民事赔偿以229.25万元全部调处成功。同时,取得了事故责任方的信任和理解,并积极筹措赔偿资金全额到位,资金对受灾户进行赔偿,最终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使整个民事理赔工作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县委、政府对此十分满意。

  就本案取得的调解效果和办案经验,廉洁院长指出,本次调解工作之所以能顺利完成,一是因为法院高度重视,及时组建工作小组。各小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相配合,能形成合力迅速、科学、有效的开展工作。二是调解法官在开展工作前拟定了详细可行的工作计划。各小组根据各户受损具体情况分别制定调解方案,通过法律宣讲、政策攻心,逐户、多轮对受损户做思想工作。三是能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针对16户重灾户民事赔偿问题的难点,法院及时转变之前“统一调解”的方式为“分化解决”,即分别通知各个重灾户与事故责任方来法院做思想工作,各个击破。四是能最大限度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12.31”立案受理后,法院将案件的复杂程度、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与政府及相关部门交流沟通,最大限度争取各单位的配合,整合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使调解工作的效率最大化。

  就永顺法院今后如何把调解工作做得更有成效,廉洁院长强调,本次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要求开展,有效化解了当事人双方矛盾,对于整个“12.31”爆炸案件的审理结案起到推动作用。在今后民事调解工作的开展中,调解法官一是要更加注重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在此基础上,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主持并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协商解决纠纷。二是要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调解工作不是对抗性的,也不是权威压制型或者违背法律意识的“和稀泥”式的,而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意见、保护当事人权益。三是要更加合法注重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和专业素质,提倡“微笑调解”“阳光调解”,让老百姓满意,最大限度公正司法、彰显司法正能量。
来源:原创
责任编辑: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