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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志敏同志再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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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向上  发布时间:2014-01-02 08:48:51 打印 字号: | |
  永顺县法院田志敏同志再获“全省法院

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近日,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传来喜讯,永顺县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局长田志敏同志被授予“全省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田志敏同志是一个忠岗爱业、热心服务的有为法官,自服务司法岗位以来,工作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评价:九六年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办案能手”;九七年被湖南省政法委评为“先进个人”;九八年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二00八年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二00九年被县人民政府记三等功,先后12次受到永顺县人民政府的嘉奖;二0一0年被湖南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二0一二年被州委政法委记二等功,其所在的立案信访局被评为本院“先进集体”。

他以不变的情怀、真诚的付出诠释着司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用一如既往的行动“站成”全院的楷模和旗帜。

废寝忘食 全心工作为奉献

2005年10月田志敏同志从审监庭调入立案庭,负责立案和信访接待工作。面对立案、信访诸多琐碎杂事,田志敏没有退缩。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田志敏掌握了全县涉诉信访案件的基本情况,并拟出了化解每一起信访案件的初步方案。对整个立案和涉诉信访方面的情况以及有关规定做到了了然于胸。

2013年,他共审查民事、刑事(附带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立案1770余件,没有一件错案,立案准确率为100%,同时共受理来信33件,件件有着落,接待来访600多人次,解答法律问题和诉讼引导168人次,事事有交待。为了解决信访案件,他的足迹踏遍了永顺三十个乡镇。近年来,他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90余天,加班加点工作1000多小时。2012年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等上级领导交办的11件信访案件全部结案,除正在办理的1件外,其余全部息访息诉。

翻山越岭 真情感动老上访

立案信访最大的难题就是化解信访积案,但真情总能翻山越岭暖人心。永顺县大坝乡雨咱村李某,因儿子被单帮胜刺伤致死没有赔偿到位而不断到京上访。2009年11月9日凌晨5时许,得知李某准备去省城“喊冤”,田志敏等人立即冒着大雨,走了10余公里泥泞的山路,来到李某家里。在看到田志敏等人全身湿透,鞋子和裤子满是淤泥时。李某感动了,放弃了到省城“喊冤”的打算。为了彻底解决此案,田庭长积极争取司法救助金50000元,同时帮助李某申请低保、解决居所。在田庭长的真诚努力下,李某真心息访,安享晚年。

心系群众 满腔挚爱尽是情

立案信访局的工作千头万绪,许多同志望而生畏。但田志敏同志在平均每天接待来访3到4人次时仍然一样。他常以“我是一个当事人”,来激发自已的同理心和责任感。2010年以来,他完成中央、省、州政法委、各级人大和上级法院交办的案件168件,其中写出专题汇报材料的82件,申诉复查的32件,出色地完成了各级领导交办的任务,受到领导的好评。

2010年9月,重庆市酉阳县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大娘来到法院要求执行其子被杀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田庭长问明原因后,找有关领导汇报,晚上给其安排吃饭、住宿,第二天又买好车票亲自将其送上回程的班车,并且自掏腰包给了老人30元零钱。临走时老大娘在车上多次挥手致谢。

春去秋来,他矫健的步伐已显沉重,光亮的头发已经花白,但岁月的刻痕依然改变不了他那爽朗独特的笑声和在岗位上轻扬着的热血激情。
来源:原创
责任编辑: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