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永顺法院全院干警在该院五楼会议室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法院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廉洁院长主持召开学习会议。
会上,廉洁院长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1月28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13年人民法院工作情况和2014年工作打算的报告》上作出的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2013年,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履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希望再接再厉,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推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努力打造过硬队伍,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依法正确履行审判职能,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良好司法形象,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不断促进法治中国建设。
廉洁院长指出,此次重要批示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体现出党对人民法院的殷切希望,对进一步做好人民法院工作有重大指导意义。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到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重大意义,把学习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作为人民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领会实质、把握精髓,巧妙将理论运用到日常实践中去。要求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培训,定期集中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帮助干警们用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廉洁院长强调,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重在实践、贵在落实。永顺法院全院干警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强化理论学习,利用网络、书本、报刊等一切可利用的资源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用撰写学习总结、座谈交流等形式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从学中悟,通过交流深化理论,用理论指导实践。扎实推进法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综合素质和司法能力,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自觉践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培养法官良好的职业操守,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强化和谐司法意识、提升维护大局本领,以服务大局为使命,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健全相关措施,推进各项制度改革,推行“阳光司法”“透明司法”,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