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决定》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就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安排部署,从5月1日起,永顺县法院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通过深入学习登记立案流程,探索完善操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改革措施现已全面落实到位。
截止5月15日,永顺县法院共当场立案81件,其中刑事案件5件,民事案件54件,执行案件22件,全部实现当天立案,当天移送办案部门。最多的一天5月5日当场立案21件。去年同期立案44件,相比上升84.09%。另有2件自诉案件,因自诉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按规定不能当场登记立案,也进行了收到材料的登记,并一次性告知了起诉人应当补充的材料,限期提交。经抽样了解,这期间来立案的当事人对法院立案工作均表示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