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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中院刑一、刑二庭来永顺县法院调研《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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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艳妮  发布时间:2015-10-26 08:30:27 打印 字号: | |
  2015年10月23日,州中院刑一庭庭长王平、刑二庭庭长龚先中来到永顺县法院,就《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永顺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廉洁同志及该院刑事审判庭、林业审判庭全体法官参加调研座谈。

  会上,就《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讨论,与会人员发表了各自的观点、意见和建议。涉及的内容有:贩卖毒品罪量刑中,对贩卖的毒品数量超过1克,但贩卖次数小于三次的犯罪,没有明确规定量刑起点;多次盗窃中,对次数可增加刑罚量,还可增加基准刑,是否是重复量刑;即将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将嫖宿幼女罪取消,此类行为将以强奸论处,量刑指导意见应当作出调整。等。
来源:原创
责任编辑:覃大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