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法院受理的被告陈某某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因被告人患有肺癌和其他疾病,行动不便,在家中取保候审。4月13日,永顺县法院刑庭前往本县勺哈乡陈某某家中就地公开开庭,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极大地方便了身患重病的被告人,充分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
今年以来,永顺县法院机关各审判部门和6个人民法庭已经深入乡村、社区巡回开庭审理案件18起。巡回办案作为永顺县法院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之一,法官们把法庭搬到乡村社区,就地开庭,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减少了当事人来回奔走的诉累,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据悉,永顺县法院计划今年在全县24个乡镇普遍开展巡回办案活动,每个乡镇不少于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