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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法院强制执行维民权
——拒不执行,政府账户遭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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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危心睿  发布时间:2016-08-15 10:08:3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永顺县石堤镇政府由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其账户被永顺县法院执行局依法冻结。

  一切源于一起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原告向某系永顺县石堤镇人。2012年4月1日12时许,原告在吴某某的制砖厂工作时,突然停电。原告发现停电后便自行从事其他劳务活动。当天下午14时许,原告因担心停电时间长搅拌机内槽水泥砂浆凝固,便用铲头去铲即将凝固的水泥砂浆,在铲的过程中,突然来电,搅拌机因未断开电源而自行转动,将在搅拌机内产水泥砂浆的原告搅进搅拌机,致其左下肢被截肢、右下肢多处损伤。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五级伤残。经多次协商未果,原告遂将其雇主吴某某、永顺县电力公司和石堤镇政府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67万余元。经两审终审,法院按照责任大小依法判决:被告吴某某、永顺县电力公司、石堤镇政府分别向被告支付医药费等各种费用10万余元、5万余元、5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石堤镇政府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原告向某遂于今年6月6日向永顺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月17日,该院向石堤镇政府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因其拒绝执行,永顺县法院于7月8日将其银行账户依法予以冻结。此次强制执行充分彰显了永顺县法院向“执行难”问题宣战的决心。

  值得一提的是,永茂镇政府因拖欠工程款45万,其账户也于今年7月被依法冻结,但因永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作为,承诺履行还款计划,永顺县法院已于8月12日将其账户依法解冻。而石堤镇政府未履行法律义务,永顺县法院执行局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和惩戒力度,督促其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

  今年以来,按照最高院“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彻底解决执行难的问题”的重要部署。永顺县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截止7月底,该院共执行完毕案件67起:其中强制执行40起,执行到位标的共计3388余万元。另协助天心区法院异地执行2起。积极完善失信惩戒机制,通过布告、网络等媒介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批次(107名),共涉及标的6000余万元。名单公布后共有22人主动履行责任,执行到位250余万元。永顺县法院一系列执行活动地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捍卫司法公正和权威。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危心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