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法院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狠抓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取得新成效,开创了审判执行工作新局面。据统计,截止目前,永顺法院至今无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更无二年或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实现了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的目标。
我院积极工作,多措并举,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案件长期未结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最不满意的问题之一,它既使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实现,又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法院的形象,是制约法院工作的瓶颈问题之一。为了突破该瓶颈,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该院党组对清理积案工作非常重视,形成了共识。院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步署清理积案工作,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提振了全院干警做好清理积案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二是澄清底子,精心组织并制定清积工作方案。为了摸清积案情况,因案施策,我院要求凡是本院立案受理的各类案件,必须全部录入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以便摸清情况,接受监督。同时,成立了积案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全院的清积工作。此外,还将清理积案的任务分解到办案部门,量化到责任人,限期结案。做到了责任明确、分工合理、有序推进。民一庭案多人少,法官不怕苦不怕累,经常加班加点工作,审结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12件,有力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大审判、执行工作的力度,并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和配合。为了尽快结案,各办案法官深入乡村、街道、企业、学校及机关办公,加班加点工作,不辞辛苦,埋头苦干。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的当事人,采取限期履行、冻结、划拨存款,查封财产,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于因鉴定结论未作出的案件,积极与中介机构进行协调,取得中介机构配合、支持,使案件得以顺利审结。此外,还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清积工作,取得党委、政府的认可和支持。
四是加强了清积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对清理积案在办案经费、办案用车、办案人员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切实解决办案人员的后顾之忧,为清积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五是跟踪督办,奖罚分明。我院领导经常到办案部门了解情况,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予以解决。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由院领导进行约谈或提出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