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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执行利剑 永顺法院凌厉出击
永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排除障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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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龚见知  发布时间:2017-09-28 17:28:06 打印 字号: | |
  • 宋专委现场指挥
  • 强制执行现场
  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这场硬仗,落实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集中执行攻坚活动”。永顺县人民法院决定成立“集中执行领导小组”,开展为期6个月的集中执行专项行动,集中执行一批大案、难案、“钉子案”、“骨头案”。

  通过近一个月的摸底调查和前期准备,9月28日,永顺县法院执行局十余名干警在该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宋祖文的带领下,成功强制执结一起排除妨碍案。

原告郭某某与被告彭某某、姚某某系邻居,原被告房屋中间有一条排水沟,双方多次因水沟相关问题发生争议,社区、司法所均调解无果。经永顺县人民法院和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做出判决,被告将该水沟用水泥砖堵塞,损坏了原告正常排水的权利,故要求两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清理水泥砖,恢复水沟正常排水。但判决后两被告一直没有按时执行。

  上午10时许,该院宋祖文专委、执行局局长唐飞跃进行现场指挥,十余名干警协调合作,不出一小时,堵塞水沟的一百余块水泥砖被清理完毕,整个强制执行活动顺利结束。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