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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法院开展“湖南环保•审判三湘行”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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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危心睿  发布时间:2019-06-05 11:44:12 打印 字号: | |
  6月5日,正值第48个“世界环境日”。为深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人民环保意识,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的讲话精神和进一步深化宣传湖南法院“春雷行动”开展以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果,永顺县法院联合该县环保局在永顺县湘潭文化休闲广场开展 “湖南环保•审判三湘行”的普法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主要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展板展示,现场讲解等方式进行。县法院的干警们向群众们发放了精心制作的宣传手册,向群众们宣传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被告人董传桥等19人污染环境案”、“被告人卓文走私珍贵动物案”、“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诉李永明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案”、等十大环保典型案例。通过这种以案说法,以案普法的形式,让群众充分了解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以及破坏环境应付出的代价。活动现场,群众们积极参与,法院干警们热情解惑。同时,县环保局的同志们也通过展板演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普及了保护土地、河流和垃圾分类等相关环保知识,帮助群众提升环保

意识。

  通过此次活动,既普及了法律常识和环保理念,也提升了群众的环保意识。环保是一个长久的话题,它关乎每个人的利益,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以实际行动建设美丽的家乡,保护我们的环境。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