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阴雨连绵,湖南省永顺县某国家森林公园里,该县法院执行干警正冒着小雨调配一台挖掘机对公园里的4栋房屋进行强制拆除。而这一切正是源于一起物权保护纠纷。
执行前全体执行干警列队集合
2014年,王某某未经永顺县某国家森林公园有限公司同意,在该公司享有管理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办预制场。2019年,该公司以物权保护纠纷将王某某诉至永顺县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王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拆除在该公园建设的预制场设施设备。判决生效后,因王某某一直未执行,该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现场拉起警戒线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了解执行的实际情况,同时向被执行人王某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反复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要求其限期履行义务,但王某某却一直未履行。
执行现场需要拆除的房屋
挖掘机正在进行强制拆除
执行干警和申请人正在清点现场物品
执行后的现场
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永顺县法院执行局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执行方案。8月25日,该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宋祖文亲临现场进行指挥,执行局在家干警集体出动,综合办公室抽调精干法警力量全力配合。上午9点20分,外围组的干警在执行现场拉起警戒线,同时负责对被执行人进行情绪疏导。警戒线内,执行干警分为两组,一组和申请人清点现场物品,一组按照预先制定的方案调配挖掘机对预制场的4栋房屋进行强制拆除、组织小工搬运现场物品。为了保证执行公开透明,执行干警佩戴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执行现场,各组分工明确,有序配合。上午10时30分许,4栋房屋拆除完毕,现场物品如数清点完成,执行法官顺利将强制执行后的现场交付申请人使用。该案得以快速执结完毕,全程用时不到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