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顺县执行局远赴张家界市桑植县拘传了一位长期规避执行的当事人宋某花,并对其依法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促成案件和解执行。
该案源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永顺县法院受理田某娥诉宋某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经法院调解结案,宋某花答应分期偿还田某娥借款本金5万元。但宋某花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田某娥向永顺县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给被执行人宋某花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材料,要求她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当面约谈了宋某花,宋某花多次承诺愿意支付执行款,但迟迟没有兑付。为规避执行,宋某花还玩起了躲猫猫。执行干警只能不断收集宋某花的人、财、物线索。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近日,永顺县法院收到了关于被执行人宋某花的行踪线索。执行干警果断出击,奔赴张家界市桑植县开展异地拘传,将宋某花带回永顺,对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在被拘留的第二天,被执行人宋某花的亲属闻讯赶到永顺县法院,并主动为其所欠的债务提供了担保,申请人田某娥同意提前解除对宋某花的拘留,双方当事人达成长期执行和解协议。该案最终以达成长期和解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