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顺法院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接连对2名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处以司法拘留,执结到位金额3.9万余元。在切实维护了胜诉人的合法权益,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同时,也提高了执行效率。
向某诉赵某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该案的被执行人赵某民系永顺某单位的公职人员。因欠钱未还,2020年赵某民被向某诉至永顺法院。该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赵某民于2020年12月20日之前偿还本金6万元,2021年2月28日前偿还剩余2万元本金。文书生效后,赵某民只偿还了5万元本金,尚欠3万元未偿还。
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赵某民宣读拘留决定书
因赵某民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2021年7月5日,向某到永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赵某民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本应带头遵纪守法、做到诚实守信,但被执行人却始终以各种方式规避执行。为切实保障胜诉人的合法权益,永顺法院果断对赵某民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因惧于法律威慑,赵某民向申请人兑付了剩余的欠款,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执行法官约谈被执行人覃某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永顺支行诉覃某信用卡纠纷一案
2021年,覃某因信用卡纠纷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永顺支行诉至永顺法院。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覃某于2021年1月30日前向银行一次性还清全部欠款本息共计9784.79元。但调解书生效后,覃某并未履行义务。银行遂向永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覃某送达了相关执行文书,但覃某并未意识到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仍然拒不执行。经法院决定,依法对其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覃某这才意识到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迅速兑付到位,该案得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