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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薪”专项行动(一)丨强制执行力促农民工过 “安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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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石蕴  发布时间:2022-02-22 15:51:08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院,这么多年取钱真的太不容易了,现在心里这口气也顺畅了,过年也安心了”。1月26日,永顺法院芙蓉法庭为11个农民工集中发放工资执行款3.76万元,让农民工可以“安薪”过大年。

2017年,徐某等11个农民工在永顺县松柏镇谢某某采石场提供劳务,其中6人年龄已超60岁。但采石场合伙人谢某、田某甲、田某乙因内部合伙争议仅向11人支付部分工资。多年讨薪未果,11名农民工遂于2021年向永顺法院提起诉讼。永顺法院快速审理并依法判决采石场合伙人谢某、田某甲、田某乙共同向该11人支付工资共计3.76万元,

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

案款发放现场

判决生效后,3名合伙人仍以合伙争议为由未按生效判决内容支付工资。无奈之下,该11人于2022年1月向永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永顺法院芙蓉法庭受理案件后,迅速开展执行工作。执行团队多次联系3名被执行人,3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其中两人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法院当即对田某甲、田某乙两人采取拘留措施,在强制措施的震慑下,3名被执行人即时兑付了案款。

1月26日,芙蓉法庭为11名农民工兑现了拖欠已久的工资。法庭负责人还为农民工们讲解了民法典、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嘱咐他们今后工作生活中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