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接受社会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实现审判工作的公开透明,依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4月1日,永顺法院召开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听证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公安、司法、灵溪镇城中社区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应邀参加。
听证会现场
承办法官介绍了罪犯彭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的事实,因其患有严重疾病,向永顺法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经专业机构鉴定,其病情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会议调查阶段,彭某进行了详细陈述。会议论证阶段,永顺法院合议庭成员认真听取参会各方意见,并记录在案。会后,合议庭将依据案件事实、证据、听证会讨论结果及法律相关规定,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最终作出是否给予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此次是自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之后,永顺法院首次针对暂予监外执行召开的一次听证会。整场听证规范有序、公开透明,既是法院对审判工作的自我监督,同时在充分彰显法律权威的也兼顾了司法温情,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