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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丨我院干警张彩虹荣获“全省法院办案能手”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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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5-30 10:19:58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对2021年度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办案能手予以表扬的通报》(湘高法[2022]35号),我院张彩虹同志获评“全省法院办案能手”称号。


张彩虹,女,现任永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教导员、一级法官。2021年全省法院办案能手和2021年永顺县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获得者。

天平在肩,责任如山。张彩虹同志2003年通过国家公务员招考被录用进永顺县人民法院工作,凭着对审判、执行事业的执着追求和忠于法律的高度责任感,在永顺法院的19个春秋,她数十年如一日,默默无闻地奋斗在审判和执行工作第一线,用青春托起了正义天平。

2019年6月,进入执行局工作以来,她努力钻研业务,勤于探索和实践,带领执行团队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分类、宣传、查控、强制”四步骤执行工作法,取得了显著成效。2019年至今,办结案件1421件;2021年1月至今收案736件,办结646件,结案率达87.77%,结案数位居全院员额法官之首。


一、勤研细查,分类施策,确保工作有的放矢

工作中,她总结了执行工作“读、问、查”三字诀。一读,即吃透案卷,特别是对裁判文书精研细读,把准脉搏;二问,即询问、传唤双方当事人,了解他们的思想状态和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状况,了解申请人的意图和举证线索,摸清被执行人的身份、职业信息、履行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认知情况;三查,即充分运用查控手段,全面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

在此基础上,她还将执行案件分类管理,精准施策。对于涉工资、抚养、赡养等案件优先执行;对于有履行能力、被执行人为公职人员、矛盾不突出的案件,果断采取冻结、划拨、拍卖等强制措施,快速执行完毕;对于“相邻通道、停止侵权、恢复原状”等矛盾突出的行为执行案件,立足思想工作,引入风险意识,深入被执行地调查研究,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力争以执行和解方式结案,防范案件升级;对于“涉刑事财产类”案件,立足从快的原则,强化询问和走访,争取被执行人亲属的理解和支持,综合运用诚信教育和网络查控手段,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对于被执行人玩弄拖、赖、逃等手段拒不履行、消极履行的案件,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司法拘留,从重从快给予打击。

三年来,她灵活运用“读、问、查”三字诀和“分类、宣传、查控、强制”四步骤执行工作法,通过对案件分类施策,确保执行工作有的放矢,有序开展。


二、宣传引导,沟通协作,形成工作有效合力

工作中,她注重对申请执行人进行“双责”意识的教育和引导,即“风险防范责任意识”、“举证责任意识”。教育申请人树立风险防范责任意识,帮助其增强风险认知能力,了解司法执行的本质。同时告知其举证责任,引导其积极主动寻找线索,化被动为主动,有效配合司法执行工作;对被执行人则注重以案说法,讲清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打消其企图赖账的侥幸心理。

工作中,她还特别注重部门沟通协作和配合。一是主动同审判部门沟通案情,深入调查研究,统一思想,达成共识;二是主动联络银行、税务、工商、不动产、车管等部门,争取支持配合,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三是重大案情积极向上级请示汇报,争取党委政府、公安、检察的大力支持,全面增强对“老赖”拒不执行和拖延执行的威慑力度。三年来,共走访当事人及亲属600余人次,走访部门200余次,召开联席会议10余次,专题汇报30余次,撰写汇报材料40余篇,效果十分明显。


张彩虹(右)在执行现场清点物品

三、勇于担当,多措并举,有力捍卫司法权威

她始终坚持“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执法理念,肩扛公平正义,胸怀为民之情,举三尺弱躯,走万千大道,显司法权威。

肖某某与某供销联社合同纠纷一案,因涉及改制,案情复杂,前后历时近十年,最终由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彩虹作为承办法官第一次上门送达执行通知书时就碰了一鼻子灰。仔细查询卷宗后,她发现肖某某和该供销联社积怨已深,前后涉及两起执行案件,双方互为被执行人。供销联社作为申请人,肖某某作为被执行人的前一起案件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当年以终本方式结案,实际并未执行到位。因此,面对法官的登门,供销联社的态度才会如此恼火。法官经细心研判,发现前后两案系同一事引起,一方要赔偿损失,一方要退还车辆及门面。综合考量后,张彩虹决定遂将前一起案件恢复执行,将两起案件一起执行。两案执行过程中,张彩虹向肖某某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耐心做其思想工作,最后肖某某同意退还车辆,交付门面。但因门面里存放有多年的烟花爆竹等易燃危险品,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张彩虹为保障顺利执行,又多次向相关部门及领导汇报。后通过与供销联社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最终该两案顺利结案,存放物品得到妥善处置,60多万执行案款也兑付到位,这两起横亘近十年的纠纷被彻底化解。

某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与孙某某门面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孙某某支付租金3.75万元并搬走财物返还门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孙某某百般推诿,甚至一度玩起了“失踪”,企图规避执行。张彩虹及其执行团队遂依法对孙某某的账户进行了扣划,3万余元的执行款执行到位。期间,法院多次向被执行人发出限期腾空门面的公告。但孙某某拒不执行,也不露面,张彩虹及其执行团队遂决定依法对门面实行强制腾空。考虑到该门面位于中心市场,人员密集,为了不影响正常的交易秩序,执行行动选择在了中午进行,前后仅耗费40余分钟门面即被腾空。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张彩虹同志始终把人民是否满意作为工作的准则,把彰显公平正义作为无悔的追求,立足本职,用青春托起正义天平,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忠诚担当,展示了一名基层人民法官的时代风采。


 
来源:政治部、办公室、执行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