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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维权!永顺法院发出今年首份先予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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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吉平  发布时间:2022-06-05 15:59:52 打印 字号: | |

“真心地感谢你们!”案件当事人庹某某收到执行款后,向永顺法院塔卧法庭的工作人员表示了真诚的谢意。

近日,永顺法院塔卧法庭顺利办结一起先予执行案件,发出了今年来首份先予执行裁定书,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该院“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

庹某某因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受伤住院,经诊断左腿有7处地方骨折或损伤,急需手术治疗,否则可能导致瘫痪。但庹某某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高昂手术费。于是庹某某向永顺法院塔卧法庭申请先予执行。

该庭第一时间进行立案登记,经审查后认为,申请人庹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严重,急需动手术。且庹某某向本院提拱了担保并在该起交通事故中不负事故责任,符合先予执行的条件,应当就医疗费部分先予执行。该庭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了限被申请人某保险公司于本裁定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先予支付申请人庹某某医疗费6万元的先予执行裁定。裁定书送达后,该庭工作人员积极与保险公司进行了沟通交流,保险公司及时兑付了先予执行款。

 

 
来源:塔卧法庭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