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规范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切实提高管理人工作水平,发挥法院指导监督作用,提高破产财产处置的公开性、透明度,全力推进破产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优化永顺县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永顺法院举行破产管理人业务培训会。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祖文,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兴艳、破产案件主审法官及合议庭其他成员参加。会议邀请了3家企业破产管理人代表出席。
会上,宋祖文介绍了全国各地法院破产审判开展基本情况,组织学习了永顺法院近期出台的办理破产案件有关制度文件,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会议指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管理人不可或缺,法院与管理人应当树立“破产职业共同体意识”,在程序推进中加强沟通交流,共同研究、应对企业破产处置中的各项难题。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站位,破产管理人作为破产审判工作的核心角色,要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准确把握经济社会新发展格局,树牢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二要强化学习,加强对破产管理业务的学习、思考和研究,做好与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有序衔接;三要注重实效,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守正创新,持续在提质效、促落实上下功夫。
会后,参加培训人员表示,此次培训会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实操性强,有助于提升自身履职效能,为今后更加高效便利的开展破产工作实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