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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法院:巧用执行措施 18天快速执结金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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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彩虹  发布时间:2023-03-01 08:45:3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永顺法院在执行一起涉金融债权纠纷案件中,根据案情发展,及时调整执行方案,促使案件18天内快速执结,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对被被执行人向某进行拘传

对被执行人向某采取拘留强制措施




该案系某银行申请执行向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涉案金额1.5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立刻查询、冻结了被执行人向某的财产。但因向某的银行存款余额不足以执行完毕,且其有规避执行行为,执行团队只得通过多种渠道找寻向某。在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后,法院决定对向某住所进行搜查。在核实身份过程中发现向某同其母共同居住,且房屋的所有权人系向某的妹妹,遂放弃搜查。因向某不在家,执行人员向其母告知案件执行情况,并通过其母与向某取得了电话联系,向其告知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要求向某于当天下午按时到法院接受约谈。因向某逾期未到执行局,永顺法院遂于2月27日依法将向某拘传至法院,并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向某在拘留后不到2小时内将执行款全部支付,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