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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尹小立一行到永顺法院调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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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洪志芳  发布时间:2023-06-15 09:00:33 打印 字号: | |

6月13日,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湖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尹小立、法官助理鲁一帆一行到永顺法院调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邱贤周、永顺县委副书记符家波、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柏林、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丽霞等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会上,田丽霞就县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努力方向向调研组作了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柏林代表县优化办就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遇到的堵点难点、县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团队就破产案件办理中遇到的瓶颈疑点同调研组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座谈会上,尹小立首先充分肯定了县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担当作为、积极创新和取得的优异成绩。

为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打好打赢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就如何做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要做好破产案件的受理工作,做到“应受尽受”,畅通市场主体破产退出机制;二要充分发挥府院联动,实现破产法的救治功能;三要对标先进地区,加强破产制度机制创新;四要有效治理“逃废债”,维护破产制度的严肃性;五要深化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六要对金融债权人胜诉的案件,及时处置抵押物,加快执行进度;七要对于诉前保全、担保物的特别实现程序要落实。

符家波表示,此次调研座谈会尹小立庭长听取了法院总体工作情况和遇到的困难,对下一步如何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提出了具体要求,尤其是提出了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要有法治思维、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宜商行政,对府院开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拓了思路。

下一步,永顺法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继续增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着力为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