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位于湖南省湘西地区北部,是一个以土家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地,有着悠久的历史。春秋战国时属楚,秦为黔中境地,汉为酉阳县,唐为溪州。自五代后晋始,彭氏土司统治世袭相承八百余年,直到清代“改土归流”,设府置县,朝廷委派流官,结束了以土官治土民的制度。在近现代,永顺是一片红色的土地。任弼时、贺龙、关向应、肖克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在这里工作和战斗过。
永顺县人民法院现位于永顺大道92号,始建于1950年9月,当时只有干警5人。1968年,人民法院审判权由公、检、法军管小组取代,随后又由人保组取代。1978年,永顺县人民法院恢复。永顺县人民法院现有中央行政政法专项编制94名,实有在岗人员84人,其中党组书记、院长1人,党组副书记、副院长1人,党组成员、副院长1人,民主副院长1人,政治部主任1人,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2人,;8个内设机构,下设溪州、芙蓉、永茂、石堤、塔卧、万坪、旅游巡回法庭共7个人民法庭。
近年来,永顺法院党组带领全院干警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打造“三区两地”、建设“五个湘西”、紧扣“三大高地”战略目标,围绕“公正与效率”主线,切实围绕县委“5573”发展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服务发展大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逐年迈上新的台阶,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永顺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