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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丨永顺法院:特邀调解显身手,诉前调解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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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明汝  发布时间:2024-04-03 17:01:01 打印 字号: | |

4月2日,永顺法院塔卧法庭运用特邀调解员制度于诉前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案件简介:

2023年8月1日,被告彭某向原告向某借款4万元,双方约定同年8月12日偿还借款,但借款期限届满后彭某未偿还借款,经多次催还未果,向某诉至法院。法庭受案后,将该案委派给法庭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梳理卷宗材料后,分别与双方进行了电话沟通,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在双方均同意调解的情况下,约定次日到法庭进行现场调解。调解中,调解员从情理、道理、法理多角度,耐心地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害关系,打开当事人心结。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兑付了借款。

(双方当事人当场兑付借款)

特邀调解员是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减轻群众诉累的重要力量。下一步,永顺法院将进一步发挥特邀调解员解决纠纷的能力和作用,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努力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

 
来源:塔卧法庭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