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顺法院芙蓉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纠纷案。
案情简介:
该案原、被告系因邻里口角激化引发的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相邻居住的王某、向某因为琐事发生争吵,争执中王某误伤向某妻子胡某,导致胡某受到轻微伤,原告向某一纸诉状将王某诉至法院。
芙蓉法庭受案后,多次前往事发地派出所了解案情,勘察事发现场,联系原、被告进行调解,但未成功。开庭过程中,主审法官在深入了解事件背景和充分听取双方辩论意见的基础上,对双方进行释法析理,明确双方的法律责任和权利,阐明利害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逐渐稳定,但仍有分歧,未达成一致意见。庭后主审法官考虑到双方系邻居,如案件不能圆满解决,对双方来说都是“心头病”,主动多次给原、被告及其亲属做工作,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缩小分歧,并组织庭后调解。庭后调解中,双方均对赔偿金额作出让步,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当场履行了赔偿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永顺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永顺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将诉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贯穿案件办理的始终,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彻底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