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清晨,当事人彭某某、李某某如约来到石堤法庭,就原告彭某某房屋漏水一事进行调解。通过法庭特邀调解员反复耐心的庭前调解,最终李某某当场兑付彭某某房屋修复费用3000元整,邻里关系得以缓和。
案情回顾:
原告彭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系上下楼邻居,2023年被告李某某因房屋漏水导致原告彭某某商品房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双方经协商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故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石堤法庭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便前往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并咨询了工匠修复费用,在了解到双方都有调解意愿的前提下,充分引导其从法律法规、诉讼成本等方面进行换位思考,综合考量,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李某某自愿一次性赔偿原告彭某某房屋修复费用3000元,款项当庭结清。
“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的和谐相处既与个人的幸福感息息相关,也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一纸裁判不是终点,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只有立足群众“小事”,才能办好民生“大事”,下一步,永顺法院将始终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如我在诉”的工作意识,将能动司法贯彻于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