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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长在执行︱忧民“薪”、解民“酬”,远赴深山兑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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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瑶  发布时间:2024-08-02 18:39:00 打印 字号: | |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没有法院,我们的工钱不可能追得回来……”,75岁的谢某领取了执行到位的劳务工资后,紧紧握住了永顺法院执行局长的手。

7月31日,永顺法院执行局局长一行驱车四小时赶赴位于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小溪村,发放工钱共2万余元,至此,8位农民工得到被拖欠了7年的劳务工资。

案情简介

2017年,向某在小溪村承包了高山湾水库工程,叫来当地的百姓在工地上进行挖掘、运输等劳务工作,工程完工后,向某却以各种理由拖欠工人工资。2024年初,向某的付款承诺再次落空后,谢某等一行8人将向某诉至法院,经法院组织双方调解,达成协议定于5月底结清所有款项,但期满后向某仍未履行法定义务,无奈之下,谢某等向法院申请执行。7月10日,当该系列执行案摆在法院执行局局长的案头,申请书上8个鲜红又粗糙的指印让执行局局长毛渭鑫暗下决心:不管怎么样,一定要把这些拖了7年的执行款给老百姓们追回来。

立案后,执行局干警督促向某履行付款义务,向某拒不履行,执行局便向其送达了司法惩治预告书,在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的震慑下,20天不到向某便兑付了执行款。但谢某等人年龄较大,路远年衰成了阻挡在领款前的大山,了解情况后,毛局长立刻决定采用现场兑付的方式把工资送到申请执行人的手上。

本次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是永顺法院温情执行的又一次生动实践,将“薪”比心,以“酬”化愁,下一步,永顺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对涉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打开绿色通道,坚决做到快立、快办、快结,穷尽一切手段追回百姓“血汗钱”,坚决维护涉民生案件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