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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买卖纠纷结算难 法官调解化企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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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丹、秦世旺  发布时间:2024-12-24 17:35:3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永顺法院通过加强庭后调解力度,成功调解一起企业间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使矛盾尖锐的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2021年,甲工程公司承包某工程后,将具体的劳务施工交由谭某负责谭某联系乙建材公司供货,货款由甲工程公司支付。20211220日,甲工程公司与乙建材公司进行结算并支付货款25万余元。20223月至4月期间乙建材公司继续按照谭某要求多次发货,但甲工程公司未支付后续货款11万余元,乙建材公司遂将甲工程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团队迅速了解案情,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甲工程公司表示,其与乙建材公司的债权债务已于20211220日结清,谭某则表示后期的供货是进行路面拓宽,属于该工程增加的项目之一。因公司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买卖均由谭某与乙建材公司进行,故存在较大争议。开庭后,承办法官找准双方症结所在,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释法说理,为双方分析利弊,疏导双方情绪,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甲工程公司支付乙建材公司货款10万元。


 
来源:民庭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