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法官了,现在我们的矛盾一次性全部解决了”。“是啊,多亏法官从各方面考虑,我们以后要重视签订合同的重要性”。
近日,永顺法院通过当庭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修建房屋引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11月,甲某将修建房屋事宜采用半包形式承包给乙某,双方对各事项进行了口头约定。甲某开始计划按照医用房屋模式进行修建,后因其他原因,又按照民用住房模式修建,因房屋改变了修建模式,导致工程量与双方之前协商的不一致。2021年1月,双方结算后,甲某支付了乙某的工钱。后甲某认为双方结算时有几笔账目未理清,实际支付的钱款超过了应支付的工钱,双方分歧较大,经派出所多次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意见,甲某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与双方沟通,听取双方意见。在庭审中,乙某称尚有修建地下车库的工钱未支付,要求重新测量面积并进行鉴定。考虑到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双方说法又不一致,若进行鉴定,所需的费用较高。承办法官耐心说理,建议双方尽量不要扩大诉讼成本,寻求“最优解”才是最好的选择。经过两天十多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纠纷得以一次性化解。
该案的有效化解,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轻当事人的负担,也避免了矛盾升级及衍生诉讼,节约了司法资源。法官全力调解,以最小的成本和最短的时间,将矛盾彻底化解在基层,使原本对立情绪强烈的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效果。